新规下,如何对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进行备案?

新规下,如何对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进行备案?

根据国家最新环保政策要求,我国对氢氯氟碳化物(HCFCs)以及氢氟碳化物(HFCs)这类温室气体的管理正式升级。为方便企业合规经营,请尽快安排备案。

#01谁需要备案?

只要您公司涉及以下业务,都需办理备案手续: 

 1、生产/买卖/使用HFCs/HCFCs原料的企业 

 2、维修、报废处理含HFCs/HCFCs设备的企业(如空调维修店、报废汽车拆解厂) 

 3、回收/再生/销毁HFCs/HCFCs的企业(如专业环保处理公司) 

 举例:

 HCFCs产品包括但不限于:R22、R141b、R142b、R123、R124等型号

 HFCs产品包括但不限于:R134a、R23、R32、R404A、R407C、R410A、R507A、R245fa、R407F、R417A、R508B、R125、R152a、R143a、R227ea、R236fa、R407A、R407H等型号,具体以平台要求备案的型号为准。

#02 如何办理?

消耗臭氧层物质信息管理系统,提供两种访问方式: 

 ①内部专网:http://10.10.207.102(适合已接入政务专网的企业访问)

②互联网:http://new-ods.ozone.org.cn(适合普通企业访问)

打开网站注册账号,根据网站要求依次填写本企业信息,选择企业对应业务范围信息进行备案。如操作中遇到问题,需联系咨询当地生态环境部门。

#03 特别提醒

请务必通过官方渠道办理。备案是法律规定的必要手续,未按时完成可能影响业务开展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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