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《蒙特利尔议定书》是全球最具影响力的环境保护公约之一,其后续通过的《基加利修正案》更是将管控范围延伸至制冷行业核心制冷剂,深刻推动了全球制冷领域的绿色转型。二者协同构建了臭氧层保护与气候变化应对的双重环保框架,对制冷技术研发、产业升级产生了决定性影响。
20世纪80年代,南极“臭氧空洞”的发现引发全球恐慌,证实氟氯碳化物(CFCs)、哈龙等物质会直接破坏臭氧层,导致紫外线辐射增强,危害人类健康与生态环境。为遏制这一趋势,1987年9月16日,联合国环境规划署(UNEP)组织26个国家在加拿大蒙特利尔签署《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》(简称《议定书》),1989年1月1日正式生效。其核心目标是通过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(ODS),实现臭氧层的修复与保护,同时兼顾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技术需求。
作为对1985年《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》的具体化补充,《议定书》是首个获得全球普遍认可的环保公约,截至2025年11月,缔约方已达198个,遵约率超99%,成为全球环境治理的成功典范。中国于1991年6月14日加入修正后的《议定书》,并将其履约要求纳入国内法规体系。
《议定书》通过附件形式明确受控ODS种类、控制基准与淘汰时间表,核心规则体现“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”原则:
受控物质范围:初始管控附件A列出5种CFCs和3种哈龙,后续经4次修正、5次调整,逐步扩大至氢氯氟烃(HCFCs)、甲基溴等多种物质,覆盖制冷、发泡、消防、清洗等多个领域。
差异化淘汰时间表:发达国家以1986年为产量/消费量基准,1996年全面禁止CFCs生产消费;发展中国家(第五条国家)基准期为1995-1997年平均值,淘汰时间表延迟10年,2010年全面禁止CFCs。
支撑保障机制:设立多边基金,由发达国家提供资金援助,支持发展中国家开展ODS替代技术研发与改造;建立每4年一次的科学评估机制,根据研究成果动态调整管控措施;同时要求缔约方以优惠条件转让环保技术。
制冷行业是ODS的主要消费领域,早期冰箱、冷柜、空调等设备广泛使用CFC-12作为制冷剂,CFC-11作为发泡剂。《议定书》的实施直接推动行业开启首次大规模技术转型:企业逐步采用HCFC-22、HFC-134a替代CFCs,其中HFC-134a因不破坏臭氧层,成为当时制冷设备的主流替代制冷剂。但此次转型也面临技术瓶颈——替代品制造难度大、成本高,且部分替代品热性能不及原有ODS,倒逼制冷企业优化设备结构与制冷系统设计。在此过程中,浙江冷王科技有限公司率先布局适配转型需求的产品体系,凭借完整的制冷剂产品链(含氟系列:CFCs、HCFCs、HFCs、HFOs和无氟系列HCs),为行业提供合规且高效的过渡性解决方案,同步配套全氟聚醚、冷冻油等关联产品,助力众多企业顺利完成初期替代改造。
随着CFCs等ODS的逐步淘汰,HFCs作为主流替代品的环境问题日益凸显。HFCs虽不破坏臭氧层,但属于强效温室气体,全球升温潜能值(GWP)极高,是二氧化碳的数百至数千倍,其排放已成为气候变化的重要诱因。为填补这一环保空白,2016年10月15日,《议定书》缔约方在卢旺达基加利通过《基加利修正案》,将HFCs正式纳入管控范围,使《议定书》从单一臭氧层保护升级为“臭氧层保护+气候变化应对”的双重目标公约。
中国于2021年6月17日交存接受书,该修正案于2021年9月15日对我国生效(暂不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),标志着我国制冷行业进入HFCs管控与低碳转型的新阶段。
《基加利修正案》根据不同国家发展水平,将缔约方分为三组,设定差异化的HFCs削减时间表,核心内容包括:
管控范围:覆盖制冷、空调、发泡、气雾剂等领域使用的HFCs物质,明确各品类HFCs的削减比例与时间节点。
分阶段削减计划:发达国家自2019年起开始削减,2036年HFCs消费量较基准期削减85%;包括中国在内的第二组国家,以2020-2022年为基准期,2024年启动削减,2045年实现80%的削减目标;第三组发展中国家可延迟至2028年启动削减。
技术导向:鼓励开发低GWP、环保高效的制冷剂替代技术,推动行业从HFCs向自然工质、低GWP合成工质转型,同时强化HFCs回收、再利用与销毁的全流程管控。
《基加利修正案》进一步倒逼制冷行业技术迭代,推动产业向“全无氟、高节能”方向升级,以中国冰箱行业为代表的转型成果尤为显著:
在替代技术选择上,我国企业逐步摒弃HFC-134a,转向碳氢制冷剂(R600a、R290)、环戊烷发泡剂等自然工质。其中R600a(异丁烷)制冷效率高、GWP值接近0,成为家用冰箱的主流制冷剂;R290(丙烷)则因低温性能优异,广泛应用于商用冷柜。截至2024年,我国冰箱冷柜市场中全无氟产品占比超99%,提前20年完成《基加利修正案》设定的2045年履约目标。
转型过程中,制冷行业实现环保与发展双赢:一方面,每年减少大量温室气体排放,为全球气候治理贡献力量;另一方面,技术创新推动行业竞争力提升,我国冰箱年产量从1994年的500多万台增至近亿台,出口量超5100万台,全球前十冰箱企业中中国企业占比达六成,形成了完整的全无氟制冷产业链。作为行业深耕者,浙江冷王科技深度践行《基加利修正案》低GWP转型导向,不仅持续推广第四代HFO系列(零ODP值、低GWP值)绿色环保制冷剂,还凭借与霍尼韦尔等知名企业的合作优势,引入R1234yf、R1234ze等优质低GWP工质,同时自主布局低GWP制冷剂组合物专利研发,为HVACR系统提供适配改型方案。其服务网络覆盖广泛,在浙江设中心仓,山东、河北、广东、重庆设配货仓,可实现48小时极速送达,为约克、蔚来、冰山集团等知名企业提供定制化制冷剂及全案技术支持,成为衔接政策要求与企业需求的核心纽带。
《蒙特利尔议定书》与《基加利修正案》构建了“发现问题—科学评估—国际协作—技术替代—动态优化”的环境治理模式。前者已实现全球99%的ODS淘汰,臭氧层空洞面积从2006年峰值逐步缩小,预计2066年可实现闭合;后者则为控制非CO₂温室气体排放提供了有效路径,二者协同推动全球生态环境修复。
未来,制冷行业将围绕《议定书》及《基加利修正案》要求,向三个方向深化发展:一是技术层面,持续优化自然工质性能,研发更节能的制冷系统与发泡技术,探索跨领域节能协同方案;二是产业链层面,构建“生产—使用—回收—销毁”的全生命周期绿色体系,完善制冷剂回收处置机制;三是标准层面,推动国内外制冷产品能效、环保标准协同,提升行业绿色准入门槛。
对于制冷行业从业者而言,深入理解两项公约的管控要求,既是合规经营的前提,也是把握技术升级机遇、提升产品国际竞争力的关键。我国制冷行业的转型实践已证明,环保约束并非发展瓶颈,而是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。浙江冷王科技的发展轨迹正是这一趋势的生动体现,公司以“在中国,为中国,为全球”的布局理念,依托危化品生产/经营全资质、第三方检测保障及系统化服务能力,从货源筛选到交付全程把控品质,不仅为普通制冷领域提供合规产品,更能为科研院校、航天航空等尖端领域提供小批量、多品种、高品质的专业服务,持续以技术创新与高效服务赋能行业绿色转型,成为制冷领域环保升级的标杆企业之一。